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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动态】我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张君为多家金融机构和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法律实务》专题培训讲座
自十月起,我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张君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底蕴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应邀为多家金融机构和银行开展了《应收账款质押法律实务》专题培训讲座。此次培训旨在提升金融机构和银行在应收账款质押业务方面的理解和实际操作能力,为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有效规避法律风险提供了宝贵的指导。
此次培训中,张君律师首先系统阐述了权利质押的相关法律规定。她强调,应收账款质押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其法律依据主要源于《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其中,《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明确规定,“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可以作为质权的客体, 扩大了应收账款的范围,为应收账款质押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张君律师还深入剖析了应收账款的种类。她强调,应收账款在法学领域的范畴远比会计学上的定义广泛,不仅包括企业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有权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还包括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收益权,以及提供医疗、教育、旅游等服务或劳务产生的债权等多种类型。
在应收账款质押的风险防范方面,张君律师结合实际案例,为参训人员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防范策略。她特别指出了应收账款债务人对真实性的确认问题以及应收账款质押中对债务人通知的问题等风险点,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她指出,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创新,应收账款质押业务将会越来越普遍,但同时也面临着法律法规的完善、风险防范的加强等挑战。建议金融机构和银行在拓展应收账款质押业务时,应注重风险防范,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以确保业务的稳健发展。
本次专题培训得到了多家金融机构和银行的高度评价。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张君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金融机构和银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通过培训,他们对应收账款质押业务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掌握了诸多实用的风险防范技巧。他们期待未来能继续参加类似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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