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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广西康佳龙农牧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各位债权人:
2025年1月8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桂0105破申2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审查认定广西康佳龙农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康佳龙公司”)符合预重整条件,同意对广西康佳龙公司预重整进行备案。并于同日作出《预重整辅助机构确定书》确定由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担任广西康佳龙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以下简称“辅助机构”)。为顺利推进广西康佳龙公司预重整程序,辅助机构现就债权申报及其他事项通知如下:
- 债权申报主体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同意对广西康佳龙公司预重整备案时,对广西康佳龙公司享有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均可向辅助机构申报债权。
- 债权申报期限及方式
债权申报期限:
各位债权人应于2025年3月15日前向辅助机构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方式:
现场及邮寄申报地址:南宁市五象大道399号龙光国际大厦2号楼29层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联系人:何律师、吴律师,联系电话:18877103007(何)、13657714409(吴)。债权申报人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申报,现场申报的,请提前与辅助机构工作人员电话联系。
三、申报材料
(一)制作债权申报材料,根据附件模板填写《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材料清单》、《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等;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盖公章;
(四)自然人债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五)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债权时,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涉及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债权证明文件的,需要携原件核对。
五、其他事项
请各位债权人密切关注本辅助机构微信公众号“广西广合律所事务所”,广西康佳龙公司预重整进度及相关信息(包括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持续在本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债权申报表》
附件2:《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3:《法定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4:《授权委托书》
附件5:《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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