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赵振军 律师
赵振军 律师
职 位: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邮 箱:gh.zzj@163.com
地 点:广西南宁市五象大道399号龙光国际2号楼29楼
电话:13517668899
教育背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本科
工作经历:
1985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天等县文工团、天等镇政府、天等县武装部等单位工作,1991年取得律师资格证。后在广西第一律师事务所、广西经济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协会等单位任兼、专职律师,1998年起,在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至今。
相关资历:1991年获得律师职业资格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
社会职务:曾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主要业绩:
从业三十年来,先后担任中国五矿集团广西公司、广西残疾人福利企业公司、广西电影制片厂、广西锦华大酒店等逾五十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承办了逾六百多起各类刑事、民事、行政以及非诉讼案件,业绩非凡,广受社会一直信赖,深受当事人一直赞誉!
2000年起,潜心于刑事辩护领域,致力于刑事案件辩护,成绩斐然;其中,担任主犯杨某某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敲诈勒索罪、破坏公私财物罪等近14个罪名的辩护人,北海市中院仅以破坏公私财物罪判决2年;担任百色籍韦某某贩卖毒品案辩护人,同案七名被告人,韦某某位列第二,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死刑,深圳市中院判决无罪;担任崇左籍何某某贩卖毒品案辩护人,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无期徒刑,深圳市中院判决三年;担任天等籍赵某某抢劫案辩护人,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担任广西某事业单位何某某受贿案辩护人,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十年,崇左市中院判决四年;担任天等县某事业单位梁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辩护人,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八年,天等县法院判决一年九个月;担任平果县黄某某受贿案辩护人,历经三次庭审,公诉机关最终作不起诉结案。
铁肩担正义,丹心求公平;仅从2000年至今,秉承“专业人做专业事,专业事专业人做”的宗旨,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真情付出,激情投入;所承办案件获得无罪、撤诉、不起诉、不批捕、免于刑事处罚、单处罚金、判处缓刑、重罪改轻罪或减轻处罚的案件效果突出,业绩可嘉!闲暇之余,热心公益事业,锻造正能量,在全民抗击新冠疫情时期,与广西著名音乐人莫军生教授领衔的《大壮文化音乐工作室》合作,谱写了抗击疫情颂歌《大爱无言》,表达了广西律师对全体医护人员逆势而行奋力抗击疫情的崇敬之情。
不管岁月如何更替,更无论何时何地,坚守律坛,除了睿智的眼光,执着的秉性,担负的使命和自律操行的恪守外,依然不变的是感恩法治的一份温暖!敬畏法律的一份威严!坚守诚信的一份理念!恪守职业的一份道德!铭记当事人的一份嘱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