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程耀伟 律师
程耀伟 律师
职位: 合伙人
邮箱:1737527281@qq.com
地点:南宁
电话:0771-5516950
教育背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学历
工作经历:
1991年7月至2003年2月在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刑庭任书记员、刑事法官职务;
2003年2月至2007年10月在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刑事法官职务,其中在2006年3月至2007年10月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任刑事法官挂职办案;
2007年10月至2015年11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任刑事法官,其中2009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任刑事法官挂职办案。
2015年12月至今在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
相关资质:
2005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2017年5月26日获得律师资格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民商事法律纠纷等
主要业绩:
程耀伟律师曾经是一名经历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级法院的刑事法官,多次承办各类疑难复杂的大案、要案,在刑事专业方面有着将近20年的审判实践经验。
程耀伟律师在多个重大案件中担任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重要辩护意见,取得良好辩护效果,更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中,某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涉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余某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和韩某涉嫌挪用资金罪这三个案件,检察院均作出不起诉决定。
1991年从大学毕业分配到基层法院工作,1993年在刑庭任书记员,1996年任刑事法官,历任基层法院刑事法官、中级法院刑事法官及广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法官,其中2009年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挂职办案,在任法官期间,曾主办了在全国造成重大影响并惊动了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及中央政法委的“北海案”(裵某某等5人故意伤害案及律师杨某某等人和证人杨某某等人的伪证案)。2015年从广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辞职到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任实习律师,现为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专门从事刑辩业务)。
在从事律师职业期间,至今专职代理了约150多件刑事案件,其中无罪案件有:
(1)2018年民营企业家韩某某父子二人涉嫌挪用资金罪二审无罪案件;
(2)2019年卢某某破坏生产经营一审无罪案;
(3)2020年某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邝某某玩忽职守一审无罪案;
(4)2021年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的文某某等三人贩卖17公斤多毒品海洛因一审无罪案;2021年张某某敲诈勒索一审无罪案。
不捕或者不起诉的案件:李某某合同诈骗不予批捕案(37天不批捕),2019年刘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起诉案,等等。
有效辩护案件有:
(1)2018年莫某某单位受贿罪一审判处其实际被羁押的期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案件;
(2)2018年4月某个体老板许某某向医院领导行贿213万元,二审判决从有期徒刑五年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案件;
(3)2018年个体工商户苏某某涉嫌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审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案件;
(4)2018年某检察院起诉的海关干部李某等二人共同受贿138万元(其中李某分得73.32万元)及李某个人单独收受贿赂25万元,一审改判李某共同受贿92万元(李某分得9万元),单独受贿27万元,李某共计获得赃款36万元,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5)2018年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曾某某受贿案,一审判决将起诉书指控曾某某受贿49万元改为认定其受贿35万元并对曾某某判处起点刑有期徒刑三年;
(6)2019年8月某市市政局局长黄某某受贿案,二审法院从有期徒刑五年改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案件;
(7)2021年某检察院起诉的谭某等二人集资诈骗案一审改为轻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
(8)2021年某海关移送的许某伙同他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偷逃税款1600多万元)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走私冻品3000多吨)案件,一审判决认定许某仅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参与走私冻品500多吨),对许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9)2022年4月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的刘某某涉嫌诈骗罪(诈骗金额3500多万元)案件,一审法院改判为虚假诉讼罪并对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
(10)2022年张某等十多人开设赌场案,一审判决对张某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11)2023年黎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二审法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案件;
(12)2023年12月某检察院起诉的交警张某某犯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案件一审判处张某某所犯的两罪均免予刑事处罚;
(13)2020年公安以涉黑涉恶侦查的民营企业家程某某等九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高利转借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释放了其中五人),一审法院于2023年8月仅判决程某某犯高利转贷罪并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14)2022年二审法院审理的余某某挪用资金1.2亿多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二审审理期间辩护人作无罪辩护,余某某于2023年1月从被羁押状态获取保候审并予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