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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人物】坚守法律人的初心暨八桂先进人物黄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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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人物】坚守法律人的初心暨八桂先进人物黄志文

【广合人物】坚守法律人的初心暨八桂先进人物黄志文

【概要描述】黄志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广西律师协会——第八、第九届会长广西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人为庆祝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经自治区党委同意,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部统筹部署,选取200个不同时期有代表性的先进人物和集体进行宣传报道,

  • 分类:广合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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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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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文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广西律师协会——第八、第九届会长

广西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执行合伙人

为庆祝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经自治区党委同意,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部统筹部署,选取200个不同时期有代表性的先进人物和集体进行宣传报道,旨在通过榜样的力量,唱响时代主旋律,弘扬社会正能量。我所主任黄志文律师荣幸地成为这200名代表之一。

黄志文主任自1988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便踏入律师行业,至今已经30余年,在此期间,黄志文主任始终坚守着一个维护法律尊严、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为广西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黄志文主任政治素质过硬。作为一名老党员,黄志文主任兼任广合所的党支部书记,团结和带领全所律师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在思想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关键时刻和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

黄志文主任职业操守优异。从业30余年来,黄志文主任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带头依法规范执业,不论是作为广西律师协会的会长,还是作为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黄志文主任均自觉维护律师职业的声誉,为广西律师发声、为律所律师发声,认真履行律师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社会上具有良好的形象,在业内具有很高的口碑。

黄志文主任工作成绩突出。黄志文主任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勤勉履行律师责任,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广西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多次荣获“优秀党员”、“优秀律师”、“优秀仲裁员”等荣誉称号。

1992年,黄志文主任借着律师制度改革的春风毅然辞去公职,成立了全区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将律师事务所从当初不足10人发展成为如今拥有140多人组成的综合型的优秀律师事务所,这正是黄志文主任维护法律尊严、守护公平正义的法律人责任和使命地体现,也是黄志文主任本人并带领律所不断前进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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