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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黄志文主任为邮储区分行进行法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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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黄志文主任为邮储区分行进行法律培训

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黄志文主任为邮储区分行进行法律培训

【概要描述】2016年10月19日上午十点,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志文主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邮储区分行)及其下设单位的法务工作者进行了《合同签订应注意的法律问题》的法律培训。培训会上,黄志文主任围绕“合同签订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这一主题,分别从为什么要重视合同的签订、合同签订前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等几个方面,从合同主体的资格审查方法

  • 分类:广合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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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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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9日上午十点,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志文主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邮储区分行)及其下设单位的法务工作者进行了《合同签订应注意的法律问题》的法律培训。

培训会上,黄志文主任围绕“合同签订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这一主题,分别从为什么要重视合同的签订、合同签订前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等几个方面,从合同主体的资格审查方法、合同主体资信能力的审查途径、争取作为合同起草人的意义和如何确保诉讼时效等对银行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内容进行阐述,既有法条的清晰列明,也有案例的生动阐述,使得培训在轻松的气氛取得较好的培训效果。

培训结束后的互动环节上,邮储区分行及其下设单位的法务工作人员还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专业问题向黄志文主任进行提问,例如,违约金的比例上限问题、预抵押的效力问题、公司的实力调查途径等。黄志文主任均从专业的角度向各位邮储法务作出了专业的解答,为本次培训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黄志文主任带领的团队作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日常法律顾问服务、专项诉讼法律服务以及专题法律培训上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提供了专业而高效的法律服务,得到了银行的肯定。 

图为黄志文主任在培训

图为培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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