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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杨丽儒律师参加“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和税法研究生暑期学院(2016)”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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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杨丽儒律师参加“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和税法研究生暑期学院(2016)”培训

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杨丽儒律师参加“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和税法研究生暑期学院(2016)”培训

【概要描述】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杨丽儒律师在中国政法大学参加为期6天的“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和税法研究生暑期学院(2016)”培训。此次培训是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教育培训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联合主办的。

  • 分类:广合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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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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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杨丽儒律师在中国政法大学参加为期6天的“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和税法研究生暑期学院(2016)”培训。此次培训是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教育培训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联合主办的。

培训突出内容是“税务+法律”的跨界合作模式,即在学习税务知识、提升理论、分享经验的同时,深入探讨税务律师与税务师跨界合作的重要性,对继续推动律师涉税业务的开展和业务水平的提升有了很大的启发,同时对于推动律师、税务师之间的合作交流、业务协作、提高涉税专业服务水平等都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税法、财税法是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要更好的保障纳税人权利,需要加强财税法治建设。同时学习并了解税务对于提升整体行业发展水平,对于律师转变服务理念、提升专业能力、促进业务拓展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税务在现在社会存在极大的机遇与挑战,在税收立法、注册税务师行业准入取消以及税务律师社会认可度等因素共同作用下,税务律师正迎来行业发展的历史机遇期,尤其是随着税收征管法、行政诉讼法的修订、完善,以税务争议为代表的涉税法律需求正在快速增加,涉税法律服务将迎来历史性重要“窗口期”,这些为渴望转型、走专业化发展道路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税务律师抓住新一轮历史机遇,需要具备四方面的条件——专业是基础、市场是手段、资源是保障、品牌是灵魂!

杨丽儒律师对于参加“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和税法研究生暑期学院(2016)”,并且成为其中的一员,感到十分的荣幸。同时杨丽儒律师认为,财税法制对每个企业的良性法制是至关重要的,甚至对每个人的生老病死也是息息相关的,作为律师,更是要把握机会,学有所成,不断提高税法服务的水平,为社会及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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