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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014年12月工作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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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014年12月工作事记

2013年11月—2014年12月工作事记

【概要描述】1、2013年11月24日至29日,广西区律师协会组织我区48名律师赴粤培训,本所蒋三努律师参加了此次培训。2、2013年11月25日,广西律师协会网站上正式公布:赵明堂、黄洁蓉、蒋三努、郭家炯、唐月勇、魏薇、胡礼艳、杨丽儒成为广西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志愿律师;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律师服务团团长为本所主任黄志文律师,同时,主任黄志文律师担任公司业务组组长,副主任蔡小桂律师、副主任韦炳贵律师,陈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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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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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年11月24日至29日,广西区律师协会组织我区48名律师赴粤培训,本所蒋三努律师参加了此次培训。

2、2013年11月25日,广西律师协会网站上正式公布:赵明堂、黄洁蓉、蒋三努、郭家炯、唐月勇、魏薇、胡礼艳、杨丽儒成为广西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志愿律师;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律师服务团团长为本所主任黄志文律师,同时,主任黄志文律师担任公司业务组组长,副主任蔡小桂律师、副主任韦炳贵律师,陈苹律师为其公司业务组成员;《南宁晚报》“能帮就帮”爱心志愿团成员有罗立、何耀雄、胡礼艳、蒋三努、陈苹、魏薇、赵明堂、罗德昌。《广西法治日报》法律顾问团成员名单:黄志文、胡红卫、姚建军、蔡小桂、李玲、陈苹、岑日波、赖铭强、符立绍、李辉民;广西电视台综艺频道《法治最前线》栏目《律师到现场》志愿律师团成员名单:符立绍、杨丽儒。

3、2013年11月29日,黄洁蓉、郭家炯、唐月勇确定成为第三批加入“南国法援”公益律师服务团的律师志愿者。

4、2013年11月份,蒋三努律师被聘请为南宁市青秀区法院执法监督员,聘期两年,自2013年11月至2015年11止。 

5、应马来西亚陈行昌律师事务所邀请,广西律师协会会长、本所主任黄志文、秘书长黄都恒、副会长凌斌、欣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申辉辉、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卢德庆、曾文海一行六人,于2013年12月1日至6日对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吉隆坡律师公会、陈行昌律师事务所及Azri,Lee Swee Seng & Co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访问交流。

6、2013年12月12日,由本所合伙人刘凯中律师给本所律师授课《律师执业实战技巧》。

7、2013年12月12日,广西律师协会在南宁召开2013年新闻媒体恳谈会。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王荣华出席会议。广西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秘书长黄都恒,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林敢,司法厅机关有关处室,广西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人员以及广西电视台、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日报社、新华网广西分设、法制日报社广西记者站、南国早报、广西法治日报社等新闻媒体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记者代表约70人参加会议。

8、2013年12月14日,广西律师协会在南宁召开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工作座谈会。广西律师协会会长、本所主任黄志文律师参加会议并发表讲话。

9、2013年12月14-15日广西律师协会在自治区司法厅球馆举行了第二届区直律师事务所气排球比赛。本所参加了此次比赛,并获得了优秀组织奖。

10、2013年12月16日至19日,广西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赴广东珠海、中山、东莞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广西籍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杨丽儒律师参加了此次活动。

11、2013年12月18日,由李辉民律师给本所律师授课《劳动法》。

12、2013年12月24日在南宁市召开广西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发展座谈会。广西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秘书长黄都恒,副会长凌斌、孙骏、袁公章、林敢、王锦意、李安华、黄玉华以及律师代表等约40人参加会议。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刘上南应邀参加会议。

13、2013年12月25日,本所律师黄志文、马乃海、刘凯中、蒋三努、蔡小桂、李辉民、李玲、胡红卫正式加入广西律师协会设立广西律师教育培训师资库。

14、2013年12月28日,广西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成立暨工作会议在广西律师协会召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金山,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王荣华,广西律师协会会长、本所主任黄志文律师、副会长黄玉华,司法厅办公室主任李健、律师管理处处长韦晓、办公室副主任催保国、组织培训处副处长龚成,广西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的志愿律师代表以及广西律师协会各大媒体志愿律师服务团的律师代表近40人参加会议。

15、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2013年12月28日在广西南宁市召开律师业务创新拓展推进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金山、吕红兵、蒋敏,副秘书长马国华,广西律师协会会长、本所主任黄志文律师以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市)律师协会秘书长、业务部负责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下设的22个专业委员会主任参加会议。

16、2014年1月,本所及全体执业律师完成全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2013年度会费收缴工作。

17、2014年1月9日,台湾周君威律师到本所参观交流。

18、2014年1月22-23日,本所在纳天山庄举行了一年一度的新春团拜会。

19、2014年2月17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梁海萍一行6人,到自治区司法厅开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调研,并与相关处室人员和律师党员代表进行座谈。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王荣华,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主任、广西律师协会党组成员李健,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韦晓,广西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凌 斌、王锦意、李安华,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黄都恒、党员律师代表及司法厅相关处室同志共21人参加了座谈会。

20、2014年3月7日,由本所合伙人李玲律师给本所律师授课《合同读与审》。

21、2014年3月,本所全体执业律师完成2013年全区律师继续教育课时复核结果工作。

22、2014年3月14日,本所律师刘茜、张君、唐磊、周永珩等人参加了商业大院社区2014年学雷锋活动。

23、为总结2013年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推动广西律师行业迈向新台阶,取得新发展, 2014年3月23日,广西律师协会在南宁市召开第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王荣华,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刘上南应邀出席会议。广西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秘书长黄都恒,副会长凌斌、孙骏、袁公章、林敢、王锦意、李安华、李杰、黄玉华、陈承帼等57名理事出席会议。各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24、阳春三月,万物复苏。2014年3月28日,本所何耀雄、杨丽儒等9名律师,参加了区律师协会组织到南宁九曲湾温泉度假村、侯哥山庄开展女律师文体活动。

25、2014年4月25日,由合伙人程兴华律师给本所律师授课《民事诉讼修改要点》。

26、2014年5月10日,蒋三努律师接受广西律师协会委派参加在桂林举办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培训班。

27、2014年5月24日至26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北京举办青年律师培养示范性培训班。广西律师协会选派的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刘明星、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杨丽儒、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卢高明、广西元丰律师事务所覃寿平、广西卓合律师事务所吴晖晖五名青年律师和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50名余律师一同参加了培训。

28、为丰富律师的文体生活,增强区直律师事务所的凝聚力,2014年5月29-30日,广西律师协会在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体育馆举行了2014年区直律师事务所羽毛球比赛。本所参加了此次比赛,并获得比赛的第四名。

29、2014年6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公告包括本所及本所所有执业律师在内的572家律师执业机构和5199名律师2013年度检查考核合格。

30、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纪念日来临之际,6月21-22日,自治区司法厅律管律协党总支组织区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律师到司法厅扶贫工作联系点--桂平市社坡镇禄全村开展庆“七一”捐资助学活动并举行仪式。广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及党员捐助4100元、学生文具33套,价值1000元,本所由党员陈苹律师等人为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31、为化解中越边贸纠纷和口岸经济发展,进出口及贸易合作等提供法律服务,这是律师参与打造具有边关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应该发挥的作用。7月3日,自治区司法厅、崇左市联合举行南宁-崇左-凭祥对外开放经济带法律服务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携手打造具有边关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本所主任黄志文律师在会上与凭祥保税区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协议,同日还与广西睦南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一对一”结对子帮扶协议。

32、2014年7月11日,由本所合伙人周立群律师给本所律师授课《悲壮包工头》。

33、2014年7月26日,李辉民律师在广西律师协会召开的广西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讨论会上作了《劳动关系认定与加班费的支付》专题研讨。

34、2014年8月2日,新加坡李思凌、伍修宏、史劲业及区律师人员到本所参观交流。

35、2014年8月4日,由合伙人黄志文律师、姚建军律师、蔡小桂律师带队,随行15人到凭祥市广西睦南律师事务所、广西凭祥保税区参观学习交流。

36、2014年8月,广西区律师协会组织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2014年度健康体检,本所刘凯中等41名律师参加了此次体检。

37、2014年8月22日,由赵振军律师授课全所律师《浅谈人生感悟》,培训后召开了由黄志文主任主持的本所全体人员会议。

38、同日,蒋三努律师作为广西区律师协会推荐的广西唯一的一位律师接受了《法制日报》专栏的采访。

39、2014年8月8日,广西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在南宁市举办公益志愿律师培训班。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志愿律师赵明堂结合自身经历,作了题为《如何做好一名公益律师》的讲课;与会志愿律师对如何处理公益法律服务与收费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案件等问题进行交流。

40、2014年9月16日上午,应邀来邕参加第1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新加坡律师公会会长骆维明在广西律师协会会长,本所主任黄志文律师、秘书长黄都恒等陪同下访问广西律师协会并进行交流座谈。

41、2014年9月22-23日,由律师协会指派本所李辉民律师参加在长沙举行的中华全国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2014长沙年会,主讲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20周年暨新经济形势下劳动法律服务创新拓展推进研讨会。

42、2014年9月24—25日,本所主任黄志文律师、陈苹律师、杨丽儒律师参加了由西部12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共同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简称“新疆律师协会”)共同承办的第六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其中,李辉民律师撰写的《我国劳动者休息休假问题的探讨》,荣获第六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评选“二等奖”;陈苹律师撰写的《浅谈私营企业投资的商品房建设工程项目“黑合同”的法律状态》,荣获第六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评选“优秀奖”。

43、2014年9月26日至28日,本所党员陈红律师参加了由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广西律师协会举办了本年度第一期广西律师行业 “关注党员成长激发组织活力”集中培训班。

44、2014年10月13-17日,为学习借鉴外地律师行业管理与发展先进经验,推动我区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提升广西律师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竞争力,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组织南宁、柳州、桂林、防城港市司法局律管科负责人及广西万益、广合、谦行、众维、嘉合、精一、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组成的2个工作考察组赴湖北、福建和安徽、山东进行考察学习。本所合伙人蔡小桂律师参加了此次的考察学习。

45、2014年10月3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并结合广西律师行业特点,提出进一步学习贯彻意见。会议由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王荣华主持,党组成员黄志文、韦晓、黄都恒参加会议,副会长李安华、袁公章、王锦意、林敢、李杰和广西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许慧博、教育委员会主任陈森、行业发展委员会主任龚振中、参政议政委员会副主任彭荣汉、宣传委员会副主任王玉妹以及协会秘书处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46、10月11日至27日,本所蒋三努律师作为广西律师协会的6名代表之一到马来西亚律师事务所考察交流。

47、2014年10月17日,广西睦南律师事务所到本所参观交流。

48、2014年10月28日,南宁市青秀区政协主席岳凤军、副主席陈真、综合专委主任李素霞及有关领导到广合律师事务所参观走访。

49、10月份,接受“南宁微社区”栏目的专访:《微访谈:热心公益爱心大使-—蒋三努律师》。

 50、 2014年10月29日,由广西律师协会指派本所李辉民律师在北海举行的2014年全区国税系统公职律师培训班,主讲《劳动法及劳动合同的管理与审查》及《工伤认定处理司法实务》。

51、2014年10月31日,贺州市律协及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到本所参观交流。

52、2014年11月13—14日,本所参加由自治区司法厅、梧州市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广西律师协会、梧州市司法局、梧州市律师协会共同组建的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法律服务团成立,这是广西首个为省际流域合作特区服务而成立的法律服务团,参加了此次活动的律师有主任黄志文律师、刘慧律师、罗立律师等10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53、2014年11月22-23日,广西律师协会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球馆举行了第三届区直律师事务所气排球比赛。本所积极参加了此次比赛。

54、2014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本所杨丽儒律师由《律师到现场》栏目推荐到广西电视台“法制最前线”特别节目中,代表律师阶层被誉为“与法同行的律师”。

55、2014年12月5日上午,为了庆祝全国首个“国家宪法日”,由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统战部、自治区非公党工委、广西律师协会、广西法治日报社联合开展的庆祝“国家宪法日”暨全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月、百名律师服务非公百强企业、广西“同心律师服务团”成立启动仪式在南宁市民族广场隆重举行。本所主任黄志文、李辉民律师、蒋三努律师,唐月勇律师、黄毅律师、张君律师等8人参加了此次活动,并现场为群众解答了山林纠纷、劳动合同、婚姻等问题。

56、2014年12月12—14日,本所主任黄志文律师、姚建军律师等24人参加了浪漫休闲三天两夜双飞厦门游。

57、2014年12月23-25日,广西律师协会联合桂林、来宾、柳州、河池等4个市律师协会组织律师赴英山监狱、桂中监狱、柳州监狱、宜州监狱开展送法活动。本所律师李辉民参加了此次活动,在桂中监狱、柳州监狱为干警职工举办法制讲座等方式,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并通过此次送法进监狱主要是通过面向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心理疏导,与监狱直属企业管理人员座谈交流。

58、2014年12月26日,马来西亚宁慧敏、黄美君、陈行彬、陈孝伟律师及广西区律师协会人员到本所参观交流。

59、2014年12月29日—31日,由广西律师协会开展法律服务进军营活动,本所杨丽儒、黄洁蓉、魏薇律师前往防城港和百色军营,为边防武警官兵答疑解惑和讲解法律知识。

60、本所多名律师参加了司法厅法援中心、区信访局、青秀区法援中心、广西律师协会公益中心等值班次数多达数百次,免费给群众解答法律问题。

61、2014年间本所罗德昌律师、刘茜律师、魏薇律师、唐磊律师、唐月勇律师参加了“律师牵手进社区”活动,分别包括埌东村社区、天桃社区、金湖社区、百花岭社区、铜鼓岭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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