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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行政强制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宣贯实务操作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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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行政强制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宣贯实务操作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行政强制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宣贯实务操作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概要描述】一、培训时间和地点培训时间:2012年3月9-11日(3月9日全天报到)。培训地点:广西天妃商务酒店五楼会议室。报到地点:广西天妃商务酒店一楼大堂(南宁市明秀东路238号)。

  • 分类:广合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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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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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2年3月9-11日(3月9日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广西天妃商务酒店五楼会议室。

报到地点:广西天妃商务酒店一楼大堂(南宁市明秀东路238号)。

二、培训内容和师资

培训内容:《行政强制法》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宣贯实务操作。

授课师资:原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现广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达、中国政法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王敬波。

三、名额分配及费用安排

由于本次培训规模有限,培训费较高,经与中国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协商,广西律师协会决定组织135名律师参训,培训费由广西律师协会统一向主办单位支付,但参训期间的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由参训律师或所在律师事务所自行承担。

四、其他事项

(一)由于本次培训机会珍贵,请欲参训人员务必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确保届时能按时全程参训,避免学习资源和培训经费的严重浪费。

(二)可参训律师无故不参加培训或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参训而未按照通知要求提前递交请假条,导致培训名额浪费的,广西律师协会将对其进行通报。

(三)培训结束后,主办单位将为全程按时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参训律师凭取得的结业证书向广西律师协会申请课时核对登记。

(四)本次培训因名额有限,请要参加培训的律师迅速报名到办公室,由办公室统计后统一提交到区律协培训部,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2日。

 

办公室

201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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