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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积极参加新修订《律师法》现场宣传活动
我所律师积极参加新修订《律师法》现场宣传活动
【概要描述】5月31日星期六上午,由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南宁市司法局、南宁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新修订《律师法》现场宣传暨律师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在南宁市朝阳广场拉开帷幕。我所十几名律师参加了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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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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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星期六上午,由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南宁市司法局、南宁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新修订《律师法》现场宣传暨律师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在南宁市朝阳广场拉开帷幕。我所十几名律师参加了此次活动。
当天上午,我所十几名律师在黄志文主任的带领下早早来到现场做好准备。上午9点,活动准时开始,我所律师一边帮助主办单位散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宣传资料,一边为广大市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0点多钟,天空下起了雨,但律师们热情不减,撑起雨伞继续为大家解答法律问题。
为更好的宣传新修订的《律师法》,我所通过印制图版、悬挂横幅、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是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的统一安排开展进行的。修改后的律师法,将更加强调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能,同时对律师在职业道德、思想品德等方面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学者认为,新修订的《律师法》相对于10年以前的《律师法》有很多进步,特别是律师在法庭上的言论不受追究、律师会见当事人将不被监听,没有检举义务、律师拒绝法律援助将受处罚等,这些规定都非常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对于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使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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