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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红卫 国资监管必须给律师尽职调查以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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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红卫 国资监管必须给律师尽职调查以足够的重视

胡红卫 国资监管必须给律师尽职调查以足够的重视

【概要描述】胡红卫律师在日前出席的四川省国资监管考察团座谈会上提出,很多国有企业对法律顾问的工作存在很大的误区,认为只要公司的合同、文件经过律师审查、修改法律风险就可以防范。

  • 分类:广合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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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0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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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红卫律师在日前出席的四川省国资监管考察团座谈会上提出,很多国有企业对法律顾问的工作存在很大的误区,认为只要公司的合同、文件经过律师审查、修改法律风险就可以防范。所以,律师的工作很简单,不过是看看合同、审审文件。实际上,单纯的审查合同、文件,只能发现表面上的问题和漏洞,比如,条款是否齐备,用词、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等,这种做法很容易流于形式。很多实质性问题只能通过尽职调查才能发现,特别是在项目投资、企业改制、并购、重组等事项中,合同相对方的资信及履约能力、合同的签订和审批程序、合同的主体资格、标的物的瑕疵、本合同与其他合同或事项的关联性等等,如果没有经过律师严密的尽职调查,是无法从表面上发现潜在风险的。所以,国有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必须给予律师尽职调查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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