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韦华国 律师
韦华国 律师
职位: 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邮箱:weihuaguo_1awyer@163.com
地点:广西南宁市五象大道399号龙光国际2号楼29楼
电话:15977719192
教育背景:
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本科
西南政法大学 硕士研究生
工作经历:
2005年-2018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一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环境资源庭审判员、员额法官
2018年11月至今在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相关资质:
2005年获得法律职业资格
2009年获得法官资格
2015年获得一级法官资格
2017年广西法院系统首批员额法官(享受副处级待遇)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综合、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房地产
社会职务:
广西外国语大学东盟法商学院兼职教授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方参与信访工作专家库专家
主要业绩:
诉讼仲裁案件
某国内大型房企与广西某公司涉及标的8000万的土地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
某南宁市国企与上海某商贸公司标的为2000万的贸易合同纠纷案;
原某市公安局某支队长、某县公安局长陈某(正处级)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某市公安系统涉黑保护伞第一案,社会关注度极大)
某市唐某某案值6.6亿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海关总署、自治区政法委挂牌督办案件)
李某某合同诈骗案(无罪辩护成功,检察院不予逮捕)
凌某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无罪辩护成功,检察院不予逮捕)
林某某敲诈勒索案(无罪辩护成功,检察院不予起诉)
陆某非法经营罪案(检察机关指控非法经营数额近百万,经有效辩护,法院最终判处缓刑)
刘某某盗窃罪案(公安机关侦查指控盗窃财物数万元,法定刑二到三年,经有效辩护量刑大幅度下降,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开庭后羁押时间届满释放)
萧某某诈骗罪案(检察机关量刑意见四年半,经有效辩护,共同犯罪地位降为最后一位, 最终判处有期刑期三年为整个团伙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