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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动态】我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杨丽儒主讲 《办公室的纠缠与骚扰》在《法律讲堂》栏目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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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动态】我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杨丽儒主讲 《办公室的纠缠与骚扰》在《法律讲堂》栏目播出

【广合动态】我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杨丽儒主讲 《办公室的纠缠与骚扰》在《法律讲堂》栏目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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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新闻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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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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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动态】我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杨丽儒主讲

《办公室的纠缠与骚扰》在《法律讲堂》栏目播出

 

《法律讲堂》栏目是中央电视台12社会与法频道的王牌栏目,以生动的故事结合法律知识点的形式进行普法。202353日,由我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杨丽儒律师主讲的《办公室的纠缠与骚扰》在中央电视台CCTV12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栏目播出。

 

节目导读:一个女孩发现热恋中的男友竟然有性骚扰的前科,提分手遭报复;另一个女孩举报上司性骚扰,上司被开除后却将公司告上法庭,声称只是正当追求。该如何界定职场男女关系,是恋爱还是性骚扰?

 

【法律讲堂】

本期节目主要内容:案例一,小美发现热恋中的男友王刚,竟然有性骚扰的前科,她提出分手却遭到报复。案例二,王丽丽举报上司孙强性骚扰,孙强被开除后,却将公司告上法庭,他声称自己的行为只是正当追求,本期节目就将讲述“办公室的纠缠与骚扰”。 本视频案例中提及的人名均为化名

 

 

法律点:不当言语也可以构成性骚扰

我国《民法典》1010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从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除了常见的肢体接触外,使用不当的言语、展示不当的文字和图像行为,都可能构成性骚扰。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刚在违背小美主观意愿的情况下,以发送淫秽性的信等方式,使小美处于不安、恼怒、屈辱之中,身心遭受伤害,严重影响了小美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侵害了小美的人格利益。判决王刚赔偿小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律师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责令王刚向小美书面赔礼道歉。

比起道德约束的保证书,拿到判决的王刚,终于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他和小美的官司在同事之中也传开了王刚觉得自己没脸再待在公司留下一封辞职信,离开了公司,他把判决确定的赔偿金支付完毕后也终于彻底离开了小美的生活。

 

启示:女性遭受职场性骚扰的行为并不少见,案例中的小美被性骚扰后没有选择容忍,而是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终为自己争取到了相应的赔偿,也夺回了对生活的主动权。对王刚而言,男女之间恋爱是自由的,分手也是自由的,王刚试图通过骚扰的方式报复小美,令自己也付出了沉痛的代价可谓得不偿失。

 

 

 

 

 

 

法律点:制止职场性骚扰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我国《民法典》1010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从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针对性骚扰行为,机关、企业作为用人单位,学校作为教育机构,都因该条规定而负有防止和制止性骚扰行为的法定义务,具体方式主要表现为采取合理措施预防性骚扰行为的发生,对性骚扰投诉进行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置等。以此防范在机关、企业、学校中常见的利用职权与从属关系进行的性骚扰行为。

案件经过了劳动仲裁和诉讼阶段孙强主张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均没有得到支持

劳动仲裁委和法院认为:孙强在未经王丽丽同意和他交往的情况下在工作场所偷拍王丽丽的照片发送于微信朋友圈并公开宣称王丽丽为老婆女神”“我的女人”这种行为超出了未婚男女正常追求异性的行为界限,且严重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中关于“禁止性骚扰”的规定,公司据此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也是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履行预防和制止女职工遭遇性骚扰的法定义务的具体表现。孙强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得知判决结果的孙强再也没有了以往的气势,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玩笑话”、“追求行为”背后的度超过了道德的底线

 

启示:职场性骚扰的预防与制止,除了需要受害人勇于表达感受之外,机关、企业的支持也必不可少。保护女职工不受性骚扰,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

 

案例总结:性骚扰的行为可能存在于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不仅不被同意的肢体接触构成性骚扰,内容不当的短信与言论也可能构成性骚扰。防止职场性骚扰,分清楚开玩笑与性骚扰的界限,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与社会环境是每一个公民应有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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