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财基
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高级合伙人
咨询电话: 13077762768
联系邮箱: hcjls@126.com
执业证号:
个人介绍
教育背景: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毕业,法学学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7年7月至1991年5月在广西司法学校任教(期间,在广西第二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1991年5月至2002年1月在广西南宁地区律师事务所执业,任副主任;2002年1月至2017年9月在广西万合律师事务所执业,任副主任、党支部书记;2017年10月转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执业。
相关资质:
1989年6月30日获得律师资格;1999年12月获得二级律师职称。律师执业证号码14501199110596429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金融、公司业务等 。获得广西律师协会颁发的建筑房地产和金融证券保险律师专业证书
社会职务:
曾任第一届崇左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第二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第五届、第六届广西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主任,第七届广西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和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第八届广西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主任和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第九届广西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第十届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兼惩戒委员会主任,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兼惩戒委员会委员。
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贵港市荷城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驻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调解室调解员。
广西大学和广西民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广西人才学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共广西政法委聘任的广西第二届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
业绩案例
先后获得“个人三等功”、“南宁地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广西司法行政机关重建二十周年先进工作者”、“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广西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奖”、“律师制度恢复四十周年广西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奖”、“全区律师行业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南宁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2010 -2014年度“南宁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2013年至2016年连续四年评为“广西律师协会优秀专门委员会主任”、2018年度和2019年度“广西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主任”、2008-2010年、2011-2014年、2015-2018年连续三届“广西优秀律师”。2018年获得“广西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和“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的光荣称号。
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试论市场运作房指标转让协议的法律效力》、《房产新政实施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特点及其处理方法》等多篇论文在西部律师发展论坛、中南五省(区)律师论坛上获得优秀论文奖。
先后担任南宁地区行政公署、扶绥县人民政府、上林县人民政府、南宁地区机电公司、东亚糖业集团公司、南宁市物资机电产品市场、广西农垦明阳农场、广西农垦山圩农场、广西明阳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民族医院、广西天和创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市大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现代联华集团公司、广西群邦市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电投北部湾(广西)热电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中烟工业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广西分行、南宁市总工会等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过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停并转专项法律服务,代理交通银行广西分行及其下辖分行、南宁市南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委托的一系列金融、担保案件,取得良好效果。还代理过广西区党委办公厅委托的案件。仲裁过保利集团、广西建工集团、广投集团、北投集团、荣和房地产、彰泰房地产等公司的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广西各级人民法院代理了大量的刑、民、商事纠纷案件以及在南宁仲裁委员会办理了大量民商事纠纷案件,有案例获2020-2025年广西律师行业优秀案例。
联系律师
如果您有法律上的问题需要咨询,或其他业务方面的合作,请给我留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