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贺我所杨丽儒律师被推荐担任广西消费维权律师志愿者
发布时间:
2016-03-14
作者:
来源:
2016年2月19日,根据《关于组建广西消费维权律师志愿团及聘请广西消费维权律师志愿者的决定》(桂消委字〔2009〕第6号)要求,广西律师协会向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推荐5名律师担任广西消费维权律师志愿者,我所杨丽儒律师被推荐作为五名成员之一。
2016年2月19日,根据《关于组建广西消费维权律师志愿团及聘请广西消费维权律师志愿者的决定》(桂消委字〔2009〕第6号)要求,广西律师协会向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推荐5名律师担任广西消费维权律师志愿者,我所杨丽儒律师被推荐作为五名成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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