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积极参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规则》的规定,在2008年11月全区律师自荐、推荐担任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基础上,2008年12月12日第七届第二次会长办公会形成《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更换、新增方案(草案)》并提交第七届理事会全体理事通讯表决通过。在充分征求各位理事意见及建议的基础上,以发挥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规则》的规定,在2008年11月全区律师自荐、推荐担任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基础上,2008年12月12日第七届第二次会长办公会形成《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更换、新增方案(草案)》并提交第七届理事会全体理事通讯表决通过。

在充分征求各位理事意见及建议的基础上,以发挥律师特长、合理安排人员为原则,对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的委员进行调整充实。在这次调整中,我所共有八名律师获选参加了区律协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他们分别是:

李    玲:涉外(含海商)专业委员会

覃解生:涉外(含海商)专业委员会

蔡小桂: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委员会

            公司业务委员会

冯    祥:房地产专业委员会

李辉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

赵振军:刑事专业委员会

赖铭强:青年律师委员会

黄九华: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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