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红
金融、证券、保险业务部副部长、专职律师
咨询电话: 13607716088
联系邮箱: 13607716088@126.com
执业证号:
个人介绍
教育背景:
兰州大学法学院
工作经历:
2003年8月至2009年3月,先后在贺州市八步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任职。
2009年5月至今在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相关资质:
2010年5月获得律师资格;
2021年1月获得刑事专业律师证
2021年1月获得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证
专业领域:
刑事、合同、金融证券等
社会职务:
广西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律师专业委员会 委员
业绩案例
2003年7月毕业于兰州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8月—2009年3月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从事刑事、金融、合同类案件审判管理工作,2009年3月辞职至今在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主要从事刑事、金融及合同类法律服务。
陈红律师在十几年的律师生涯中,先后担任多家单位、企业的法律顾问,如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易天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元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迅通电梯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商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十几家企业法律顾问,得到企业客户的高度评价。
陈红律师常年为南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邮政储蓄南宁分行、工商银行南宁分行、平安银行南宁分行、广西云星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怡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勋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景和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江西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不良资产催收法律服务、解决合同争议和纠纷,其团队高效的办事作风为客户追回的不良资产不计其数,针对复杂多变的金融证券领域和合同领域均及时为客户解决疑难问题,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在金融领域的专精也得到广西律师协会认可,颁发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证书。
陈红律师多年从事刑事法律服务,专业的刑事功底为客户提供专业且有效的辩护,辩护结果得到了客户高度认可,也得到广西律师协会颁发刑事专业律师证予以专业认可:曾经办过的职务犯罪类案件[如某保险广西分公司高层贪污案,同案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客户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某市疾控中心领导受贿案,检察院建议量刑十年三个月最终判处五年六个月;某市某局领导受贿案,建议量刑十年最终判处三年;柳州龙江水污染案监管人员被控职务犯罪最终获得轻判;某大型公司污染环境案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15人,最终仅五人被诉];经济类[张某涉嫌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某某被控合同诈骗上百万委托辩护后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传销类案件如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亿的龙爱量子传销案、十几亿的U宝币特大传销案、MBI特大传销案在辩护后均获得轻判];彭某涉嫌杀人、赌博案最终仅认定赌博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凌某某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检察院建议量刑十年三个月最终判处三年......
联系律师
如果您有法律上的问题需要咨询,或其他业务方面的合作,请给我留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