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合探讨】 配偶赠与“第三者”财产,原配该如何维权?


探讨人:赖侦城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平等保护。但当一方擅自将财产赠与婚姻之外的第三者时,不仅伤害了家庭情感,也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原配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财产?本文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实践,梳理以下维权路径。

一、法律依据:你的权利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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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第一步,是清楚自己主张的权利来自哪里。以下法律条文为原配追回财产提供了直接支持:

·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非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处分大额共同财产时,必须夫妻双方协商一致。

· 《民法典》第153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基于婚外情等不正当关系的赠与,正属于违背社会公德和家庭伦理的行为,因此赠与行为本身无效。

· 《民法典》第311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通常适用于不知道对方无权处分的情形。但第三者明知对方已婚,接受其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显然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善意’第三人,因此不能取得财产所有权。

可追回财产的核心特征包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系配偶单方擅自、无偿处分;赠与行为建立在婚外情等不正当关系基础上。

二、全面收集与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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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采取正式法律行动前,系统、合法地收集证据至关重要。主要证据类型包括:

(一)身份与关系证据:证明“不正当关系”

包括:结婚证、户口本等婚姻关系证明;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亲密合照、微信聊天记录、短信、邮件等;如有非婚生子女,出生证明是关键证据;相关知情人的证人证言、合法取得的录音录像等。

(二)财产赠与证据:证明“钱去哪儿了” 

需重点收集:银行转账流水记录;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凭证;如赠与物为车辆、房产,需收集购买合同、发票、产权登记信息。

(三)财产共有证据:证明“钱是夫妻共同的”

主要是配偶的收入证明、工资银行流水等,用以证明被赠与的款项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沟通与警示证据:辅助证据

这能体现您已主张权利,有时可作为辅助证据。包括:您与配偶就此事沟通的录音或书面记录;您或律师向第三者发送的要求返还财产的律师函及送达凭证。

三、选择维权路径:两种主要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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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状况和自身诉求,建议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法律途径:

路径一:提起赠与合同无效之诉(最常见、最直接)

· 怎么告:将第三者列为被告,要求其返还财产。通常将配偶列为第三人,以便法庭查明赠与事实。在特定情况下(如配偶与第三者恶意串通),也可考虑将其列为共同被告。

· 告什么:诉讼请求通常包括:(1)请求法院确认配偶对第三者的赠与行为无效;(2)判令第三者返还全部受赠财产及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去哪儿告:一般向被告(第三者)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路径二:在离婚诉讼中解决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决定离婚,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

1.主张配偶擅自赠财产的行为属于《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的“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要求其少分或不分。对于已转移的财产,原配可要求配偶返还或折价补偿,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

2.以配偶存在重大过错为由,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提示:在维权沟通中,如果第三者明知您的配偶已婚,仍与之以夫妻名义稳定、公开地共同生活,该行为可能涉嫌 “重婚罪” ,但是否刑事报案需谨慎权衡。同时,在沟通中提及相关法律责任时,应注意措辞,基于事实和法律,避免使用威胁、恐吓性语言,以免自身陷入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是您最坚实的后盾。它不保护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更不会让无辜者的财产权利受到侵害。面对配偶不当赠与,请记住:冷静取证、果断行动、依法维权。您不仅是在捍卫财产,更是在维护婚姻中应有的尊重与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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